【创业奋斗‘就’在吉林】辽源市硕博人才优惠政策(试行)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对我市优秀硕博人才的关心关爱和服务保障,切实引进,留住,用好高素质专业人才,现就硕博专项招聘引进人才拟出台优惠政策如下:
在培养管理方面
1.试用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管理岗的博士研究生可聘为7级职员,硕士研究生可聘为8级职员,用人单位职数不足的,可聘为9级职员,享受8级职员待遇。选择专技岗的博士研究生可聘为专技10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为专技11级岗位。用人单位职数不足的,可特设岗位聘任。
2.硕博人才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并进行跟踪培养。每年通过提拔,调任,选任等方式,择优选拔一批到副科级岗,位任职。
在住房保障方面
3.非辽源籍的硕博人才可免费拎包入住人才公寓。
4.硕博人才本人在指定楼盘购买住房可在享受95折基础上,每平米再减200元。首套住房可享受2万元家电补贴。
5.硕博人才本人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契税财政返还政策,并缓交物业维修金。
6.硕博人才本人购买首套住房,可不受缴存余额限制,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至50万元,夫妻双方同在辽源体制内工作的,限额可提至80万元。
在子女就学方面
7.硕博人才子女入园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享受域内优质教育资源。
在家属安置方面
8.硕博人才配偶(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域外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的,可按照“对口对等,一事一议”原则,调入市,县(区)同类同经费渠道单位工作。
在健康医疗方面
9.硕博人才享受年度免费健康体检1次。市属公立医院设置人才专属窗口,享受人才就医便捷服务。
在文化生活方面
10.硕博人才可享受工人文化宫健身场馆,职工书屋免费“一卡通”,公办游泳馆减免50%,以及市内影院观影折扣。
注:
硕博人才在5年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解聘的,须将已享受的人才政策优惠变现返还。
以上政策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