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社会发展与管理药学是药学的分支学科,是立足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运用现代管理学的原理和方法,遵循医药学发展规律,对医药事业进行科学管理的学科;是研究医药事业各部分活动及其管理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学科;是运用社会学、经济学、法学、心理学和现代管理学的原理、理论、方法和技术,总结医药事业管理活动的规律,指导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学科。目的是研究医药事业中的人、经济、法律、信息、机构和制度的相互关系,研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对医药学事业的影响,探索医药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评价等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规律和管理方法,以确保药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促进医药事业的发展,发挥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的作用。本学科依托于吉林省人文社科重点建设基地“中医药政策与发展研究中心”和“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与发展研究中心”,形成了明显的学科特色及研究方向,主要从事医药政策与发展战略研究、药事与企业管理研究等方向的研究工作,培养了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深受社会欢迎。学科现有专职教师17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人,具有博士学位4人,硕士学位10人。学科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先后主持或参加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及吉林省各级各类科研、教研项目七十余项,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获各级各类优秀科研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多项。
二、培养目标
总体要求:培养学生进一步深入学习掌握医药事业及药事活动发展的基本规律,紧密结合国家医药改革政策,积极探索医药发展未来及方向,能够运用社会学、药学、管理学等知识指导实践,具备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管理和监督的能力;具有对医药社会问题进行分析、评估、研究、解决的能力;具有坚实、广博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够适应医药事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充满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熟练掌握计算机常用软件操作,具备数据库检索及数据采集、统计处理能力;
2.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3.具有本学科领域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社会与管理药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
4.能具备根据所学理论知识与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
5.掌握药事管理方法和技能,具有胜任政府机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相关工作的能力。
三、研究方向
1.医药政策与发展战略研究:主要开展医药发展政策和按照医药自身规律进行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战略研究。包括影响医药发展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相关因素研究、医药政策的评价研究、医药法规研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药事业发展策略研究、药品政策与医药产业发展策略研究、中医药区域发展战略研究。
2.药事与企业管理:主要开展药事组织、法规、监管及医药企事业管理、运管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主要围绕药品监督、储备、价格以及基本药物、医疗保险用药等开展药事法规与监管技术、医院药事管理、药物经济学、药物信息体系研究、药学服务及其评估体系研究。围绕医药企事业规范与发展,开展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运营管理、发展策略、药品研究与开发质量管理、生产质量管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四、学习年限与时间分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为3年。学习实行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为3至5年。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
五、培养方式
1.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积极发挥导师的引导作用,导师应根据研究生的特点制定培养计划,发挥学科组的力量。
2.研究生课程的学习采取课程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积极开展学术研讨及专家讲座,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面。
3.研究生的培养以科研实践为主,能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于科学研究实践之中,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4.研究生入学后要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培养计划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导师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全面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等综合状况,全面提升学生创新能力。
六、课程学习
(一)课程设置 见附表
(二)个人学习计划
1.第一学年进行集中课上,上课同时导师安排研究生课题,研究生进入查资料及熟悉导师科研课题阶段;第三学期完成论文选题并参加学科组织的开题论证,然后进入论文研究阶段;第四学期未进行论文中期检查。
2.充分发挥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在引导学生学习和研究中的作用。学生应在入学后3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开题后研究计划原则上不能变更。
3.导师应指导学生有计划阅读专业及相关专业书籍,并写读书笔记,指导学生学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等文件,带领学生社会实践及有针对性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三)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1.课程学习采用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教学方式,同时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方法并逐步增加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比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医药企业领域专家、医药监管部门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2.选修课的开设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3.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一般在学校内进行。
4.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必修课以考试为主,采用百分制。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综合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按比例赋分。
选修课以考查为主,可以撰写专题综述、读书报告等多种形式综合评价。坚持医药社会实践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原则。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方可着手学位论文写作。
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按肄业处理。
七、学位论文
(一)研究计划
1.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应体现出作者掌握了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或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要体现学术学位的特点,结合医药领域的实际需要进行选题,突出课题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
2.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培养学生查阅文献资料与整理能力,课题设计与实践能力、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论文撰写与发表能力等。
(二) 开题报告研究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在第三学期末前参加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在学科内公开进行,经导师组审议通过后,方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具体遵照《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规定》执行。
(三)中期检查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实现选拔优秀、促进整体、淘汰个别的竞争机制,以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凡未参加中期考核及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跟随下一年级通过研究生中期考核后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四)论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培养学生查阅文献资料与整理能力,课题设计与实践能力、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论文撰写与发表能力等。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省级期刊以上发表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杂志增刊、论文摘要不计,作者单位必须注明长春中医药大学,文章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为其研究生指导教师)。具体要符合《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并具备培养目标要求的水平。
(五)论文评阅、答辩与学位授予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与学位授予遵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执行。满足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后,在学科专业内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正式申请论文答辩。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相应学位,同时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必修环节
1.开题和文献阅读
(1)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预期达到的水平等。要求学生查阅不少于50篇的近五年文献资料,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书面报告,重点考察学生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
(2)开题报告工作由分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召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本环节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2.中期考核
研究生必须参加中期考核,一般在第四学期末前。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凡未参加中期考核及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跟随下一年级通过研究生中期考核后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学术活动
营造学术氛围,强化学术交流,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专题讨论、“研究生论坛”及“研究生暑期学校”等学术活动不少于6场次。
4.教学实践在教师指导下,承担本科教学中一部分课程、实验课、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教实习、指导毕业实习等。原则上教学实践总数应不少于30学时,其中理论讲授课程不少于6学时,要求书写出教案不少于10学时。在大专以上学校担任一门以上课程教学者可免除教学实践。本环节以是否完成最低工作量记。
5.科研学术道德与规范
指研究生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必须在第一学期内修习学校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类课程,完成后记录于成绩单。
6.社会实践
指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实习或志愿服务活动,对于在校研究生具有加深社会和专业了解,向职场过渡,提升学生素质,增强就业竞争优势有多方面意义。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博硕医疗服务团、针青年、红十字志愿者协会等校院社会实践团队组织的活动,或可认定的国家级、省市级等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以学时计,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至少完成24学时。日常社会实践每次计3学时,暑期社会实践每天计8学时。完成后记录于《研究生培养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