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随着国务院新二十条的出台,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对精准、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确保校园安全,巩固学校当前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化成果,在此,向各单位、部门提出如下倡议和工作要求:
一、坚持好核酸检测“金标准”,落实好教职工入校“审核关”。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所有教职工均要在每周一、三、五进行核酸检测,学校将在校园内每周一、三、五设置教职工核酸检测点。从即日起,各单位、部门不须上报备案次日入校人员,自行建好本单位部门每周一、三、五的核酸检测台账,未在学校检测的教职工,须自行在校外同步进行检测。要认真审核教职工上传的核酸检测凭证,做到教职工按时检测、不落一人,学校将随机抽查各单位、部门核酸检测台账,同时,要准确掌握本单位、部门每日入校教职工人员及数量。
二、强化风险人员管控,守好外防输入防线。一是寒假前,教职工要按照原则上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要求,严格审核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出行事宜。按照相关要求,教职工出省返回后,居家 3 天,持 24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校;出长春市主城区的教职工返回后,居家 1 天进行21 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校。二是寒假前,教职工本人尽量做到非必要不聚集,同住人行程轨迹单一、尽量少聚集。三是教职工及同住人与社会公布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的,须第一时间离校并向教职工管理专项工作组报告,并向家庭所在地社区报备,居家观察 3 天。四是如有教职工同住人为高风险区外溢人员或为低风险地区返长人员,教职工须居家 3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校。
三、教育教职工强化健康意识,引导教职工做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各单位部门要教育引导教职工在公共场所坚持规范佩戴口罩,错峰用餐,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有发热、咳嗽、气喘、咽痛、腹泻、嗅(味)觉丧失等疑似症状的,自觉居家,症状解除后,方可到校。学校食堂将为师生提供代茶饮,请教职工自觉主动服用,保持身体健康。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提高站位、认清形势,教育引导教职工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对化本单位、部门教职工管理,切实将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教职工疫情防控教职工管理专项工作组
202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