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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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作者:时间:2020-05-29 11:47点击量:

一、考生须按照复试办法及相关公告内容,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及软件平台,参加平台测试,熟悉相关操作。 

二、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的,按缺考处理。 

三、考生在复试前应及时查看复试办法信息,了解相关纪律、要求,按时提供相关材料。 

四、考生应积极配合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服从相关复试安排。 

五、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六、考生应配合复试工作人员完成身份审核、周围环境检查,并按要求放置相关设备等工作。考生应使用手机参加复试,考核时应关闭手机通信功能。 

七、考生应处于独立空间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周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八、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透漏复试内容。 

九、考生必须用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进行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本人姓名、学习或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内容。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提问。 

十、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并截取图片备查。报到入学后,将依据视频截图再次核实考生身份。 

十一、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二、考生如在设备、网络等方面无法满足复试要求,需及时与报考学院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