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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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1-02 15:45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吉林省社科规划办近日下发了《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7]14号),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重点项目 

申报条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选题指南:待发布,可关注吉林省哲学与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 

立项数量:拟资助20项; 

资助额度:平均3.5万元/项; 

2、一般自选项目 

申报条件: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选题指南:自选,侧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前沿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类研究。 

立项数量:160项; 

资助额度:平均1.5万元/项; 

3、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 

申报条件: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博士学位或在职在读博士;不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读博士研究生的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选题指南:着眼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科研、教学工作,在自身的研究方向上、研究领域上和学术优势上寻找提炼研究选题。 

立项数量:70项; 

资助额度:平均1.0万元/项; 

4、研究基地项目 

申报条件:经批准运行的吉林省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年度滚动项目。 

二、成果形式与研究期限: 

1-3类项目成果形式分为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基础类研究要求以系列化论文或著作类为主。申报人可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选其一填报。 

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2篇以上(含2篇),并至少含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否则不予结项。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研究报告限定在应用对策类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上使用。研究报告需完成3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半。申请结项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小于20%视为合格,方可上报申请结项,否则申请结项不予受理。 

著作类成果要求15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全书总字数的60%以上,否则视为无效结项成果。 

三、时间要求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均为2018年1月版); 

电子版:《申请书》word版; 

2018年3月31日9:00-11:00,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地址:净月校区办公楼4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