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重修考试定于2018年1月8日-12日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
期末考试:1月8日-12日
重修(含结业生)机考:1月4日-5日
重修(含结业生)笔试:1月12日
(二)成绩报送时间
请相关教学单位务必于2018年1月16日前将学生成绩准确录入教务管理平台,成绩单打印3份,其中报送教务处1份,教学单位留存1份,由教学单位转交学生所在学院1份。
二、考试工作
(一)考试组织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学院考试工作,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明确主考及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有关规章制度、考务管理工作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等。考试期间各学院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教务处。
(二)考试相关要求
1.监考要求
(1)各学院要在考试前务必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召开监考人员培训会,做好培训记录,会后要上报培训纪要和培训图片存档,禁止监考教师在考场接打使用手机,要流动性监考。具体要求详见2016版《教学管理文件汇编》中《监考人员守则》。
(2)监考教师须认真、详细填写《考场记录单》,不能缺项;监考教师收答题卡时,要核对准确后填写袋外信息并签名,请勿装订答题卡,考场记录单和答题卡要放到答题卡袋内,封好。
(3)重修考试监考教师务必核实考生名单,检查考生试卷是否发放准确,重修名单没有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在同一时间考多门课程时,监考教师要根据该考生课程门数延长考试时间,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生可提前交卷。当考生要离开考场前往另一考场进行其他课程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陪同考生前往下一课程考试考场,与下一考场监考教师做好交接工作。
(4)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整理试卷,核对实际考生人数与试卷份数是否一致,务必将题签与答题卡分开,切勿将答题卡混到题签内。
2.考生要求
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考前诚信考试教育;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进入考场;严禁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视为违纪;答题卡一律用2B铅笔、黑色中性笔在框内答题,若达到框外,成绩视为无效。
3.违纪处理
对于违规考生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一览表》填写违规情况记录,监考教师必须要求违规考生签字确认其违规行为,若违规情节属实,学生拒绝签字,有两名监考教师签字确认,处理意见有效。
三、成绩录入及成绩单要求
(一)考试、考查课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录入到教务管理平台,考试课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总成绩由软件自动生成。考查课成绩只录入总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二)考试状态为缓考的学生,教师如实记载“平时成绩”,在“总成绩” 一栏中录为“0”分;其他无试卷的学生即为缺考,只在“总成绩”一栏中录入“0”分;切勿选择“考试状态”中的“取消”和“未选修”。
(三)成绩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提交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成绩不得更改。
四、存档及试卷装订要求
(一)教师阅卷、成绩单上报后,阅卷教师在试卷封面签名并装订试卷,存档试卷内容主要包括①封面②命题方案③标准答案(含评分标准)④成绩单⑤试卷分析⑥考场记录单⑦空白试卷⑧按学号排列的试卷;按①-⑧顺序以班为单位重新装订成册;试卷内的成绩单各学院、部、中心留存的与教务处留存的必须一致。
(二)机考考试,任课教师须及时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将考试样卷、学生成绩单、每道题学生答题情况及试卷分析等相关材料及时下载,打印成纸质版,按试卷保存要求存档。
(三)以上工作由任课教师完成,教研室主任复查,教学单位负总责。
五、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负责本学院考场的布置,考生与考生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并将桌口朝前。
(二)考试前30分钟监考教师要带好相关证件到各学院取试卷、考场记录单及答题卡袋,涉及到教考分离的科目试卷考试前请到教务处取卷。
(三)教务处、各学院考务办公室及联系电话:
教务处:办公楼407室电话:86172407
临床医学院:创实大厦B130电话:13843015040
药学院:办公楼211室电话:86172211
针灸推拿学院:办公楼220室电话:86172123
护理学院:办公楼327室电话:86172233
管理学院:办公楼433室电话:86172431
职业技术学院:三才轩5407室电话:86172063
(四)考试具体日期、科目、考场见附表。
(五)考试工作联系及违纪举报电话:8617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