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做好服务育人工作,推进学院院务公开,实现民主、科学管理,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和促进学院和谐发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即日起设立院长、书记接待日制度,帮助师生解决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每周四13:30—15:30(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接待对象:管理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三、接待地点:427会议室(或院领导办公室)。
四、接待事项
全院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接待要求
1、学院领导轮流主持接待日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其他领导代为主持接待日工作。
2、负责接待的院领导要按时到位(特殊情况除外),态度热情,耐心听取和记录好广大师生员工所反映的各种问题。
3、学院办公室负责院领导接待日的协调、服务及督查落实意见的执行。
4、相关工作负责人将接待日办理情况定期在学院网站公布,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竭诚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反映学习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
附:院长、书记接待日时间安排
周次
| 日期
| 当值领导
| 第13周
| 2016年12月1日
| 徐晓红
| 第14周
| 2016年12月8日
| 都晓春
| 第15周
| 2016年12月15日
| 刘淼
| 第16周
| 2016年12月22日
| 何占义
| 第17周
| 2016年12月29日
| 郝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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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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