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关于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内容调整
1.专业培养目标
以学校和学院总的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参照教育部本科专业规范与认证标准,符合高校审核式评估的要求,明确专业人才的核心知识、技能体系、职业范围和人才培养规格,体现学校和学院的特色与优势。
2.课程设置
根据本次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适应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的要求,以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及专业认证对知识、能力结构的要求为依据,兼顾执业考试及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借鉴兄弟院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的先进经验,集成我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的成果,精心设计。
3.学分要求
原则上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修读总学分应控制在180学分以内,通识教育及公共课模块学分学时设置待学校确定后另行通知。
4.周学时要求
原则上,理工类应控制在24学时/周以内,经管类、文学类应控制在22学时/周以内。
5.学分/学时折算标准
每节课程教学时间(学时)为45分钟。理论课程按16学时计1学分;实验(实训)课程按32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程(4学期)计4学分;军事训练(14天)计2学分;教学实习每周0.5学分,毕业实习每半年10学分;课外培养计划学分根据有关规定计算。
为了方便教学安排,课程的总学时应为8的倍数,计算学分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
6.教学方式
课程教学采取教师课堂讲授与指导学生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2学分及以上的课程均应设置不低于10%的指导自学学时,并通过教学大纲进行固化。
7.课程考核
课程结束考试要逐步建立题库和卷库,逐步实行考教分离,并全面采用计算机阅卷。每学期课程考试应控制在3~5门,平均4门,课程教学以外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均要引入考核体系中。各专业所有课程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比例为4:6。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前
| 学院组织教研室起草人才培养方案阶段,形成初稿;
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和学生座谈会进行研讨,形成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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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11月
| 学院完善以同行专家和利益相关方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修改,形成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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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
| 学院将审议通过后培养方案,报送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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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
| 召开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审定并批准印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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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3月
| 各教学单位组织制(修)订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配套教学基本文件,并负责终审。具体工作安排、编制说明及要求规范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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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
| 各教学单位将相关配套教学基本文件付印清样交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统一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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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院近期工作安排
请各教研室尽快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学院拟于10月17日开始,根据各教研室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培养方案论证工作。
管理学院
2016年10月11日
附件:《关于制(修)订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