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加强学校工会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吸纳新入职人员及时加入工会组织,使他们参与到工会的各项活动中来,履行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和关爱。现将新会员入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会人员范围
学校新入职的教职工(在编、人才、校聘人员)。
二、入会要求
自愿入会,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承认《中国工会章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三、截止时间
请各分工会于4月20日前将新入会人员填报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本人签字,用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报校工会办公室419室。
附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
长春中医药大学工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