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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妇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3-25 11:31点击量:

各基层妇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妇委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妇女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妇女工作水平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学校组织构成、人事变化的实际情况,学校将对分妇委会组织做出调整,对基层妇委会进行换届选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实施,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校党委和校妇委会的领导下,坚持党建带妇建,进一步加强妇委会组织建设、自身建设,发挥妇委会组织党联系群众尤其是妇女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团结和依靠广大女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教育和引领广大女教职工全力推动学校“十三五”规划,积极投身学校建设一流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的事业之中。 

二、换届选举的原则 

1.分妇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妇女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妇女工作水平的意见》等法规进行。 

2.分妇委会的换届选举,须在校党委和校妇委会的领导下,基层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导下,由本届分妇委会主任负责具体选举工作,原分妇委会主任已调离或新成立尚未选举分妇委会主任的单位,由单位或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指定召集人主持。 

3.分妇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分妇委会设置 

原则上以基层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设立分妇委会,具体如下: 

1.基础医学院分妇委会 

2.附属医院、中医学院分妇委会 

3.药学院分妇委会 

4.针灸推拿学院分妇委会 

5.护理学院分妇委会 

6.管理学院分妇委会 

7.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康复医学院分妇委会 

8.临床医学院分妇委会 

9.机关分妇委会(包含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 

10.人参科学研究院分妇委会 

11.后勤分妇委会 

12.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分妇委会 

13.图书期刊分妇委会 

14.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妇委会 

15.档案现教分妇委会 

16.体育教学部分妇委会 

17.创新实践中心分妇委会 

四、分妇委会委员任职条件 

1.在学校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原则上能任满一届的在职在编女教职工; 

2.政治坚定、勇于创新、求真务实、热爱妇女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大局意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密切联系群众,尤其是女性群众,在女性群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受女性群众的信赖。 

5.为便于开展妇女工作,按惯例,分妇委会主任人选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一人担任。 

五、分妇委会组织构成 

1.女教职工在25人(含25)以下的分妇委会,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2人;女教职工在25人及以上的分妇委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人。附属医院、中医学院分妇委会、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康复医学院分妇委会委员构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妇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组织宣传、文艺体育、维权诉求、志愿服务等组织。 

2.新一届分妇委会委员候选人,要在女教职工中充分酝酿、提名、协商的基础上,报经校妇委会,校党委,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差额率不少于5%且不少于1人)。经校党委审批后,召开基层妇女(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实行差额选举。 

六、选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选举程序 

分妇委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委员由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原则是:女教职工在100人以下的分妇委会应召开妇女大会,因特殊情况须召开代表大会时,须经校妇委会批准,代表比例不低于30%;女职工在100—500人,代表比例为15%—20%;女职工在501-1000人,代表比例为10%。 

1.在基层党组织的指导下,新成立妇委会组织需成立筹备组,向校妇委会上报成立分妇委会组织的请示并筹备成立选举工作;现有基层分妇委会成立筹备小组,筹备换届选举工作。 

2.分妇委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召开妇女(代表)大会,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为应参加选举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3.在妇女(代表)大会上,由分妇委会主任或大会召集人作上届妇委会工作报告。新成立分妇委会组织需做筹备工作报告(含本组织妇女情况、筹备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4.换届选举结束后,召开新一届分妇委会全体委员第一次会议,选举分妇委会主任,各委员明确分工。 

5.选举产生的分妇委会主任、委员报校妇委会审核,校党委审批。 

6.上报校妇委会材料应包括: 

上届妇委会工作报告(新成立分妇委会报筹备工作报告);分妇委会主任、委员选举结果报告;选举中所有报告单。 

7.各分妇委会接到本通知后,即可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二)分妇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7月19日前提出分妇委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上报校妇委会。召开校妇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将会议结果向校党委呈报; 

第二阶段:开学后召开分妇委会换届选举大会,召开新一届妇委会全体委员第一次会议,选举分妇委会主任,换届选举结束。 

第三阶段:基层妇委会上报选举结果,校妇委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通报选举结果,呈报校党委审批。 

七、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应在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由本届分妇委会主任或指定召集人负责。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2.要严格遵守计划工作的时间、流程安排,保证按规定期限完成分妇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3.在选举产生新一届分妇委会主任未正式批准任职前,原分妇委会主任必须履职尽责,保证分妇委会工作正常开展。 

4.附属医院、中医学院分妇委会、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康复医学院分妇委会因女职工规模较大和工作的特殊性质,在换届中须按学校妇委会要求进行,但在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上可适当灵活调整。 

附件:分妇委会换届改选相关材料(1-11)(在妇委会工作群或工会、妇委会网站下载) 

长春中医药大学妇女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