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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我校在职职工办理重大疾病互助保险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5-24 00:00点击量:

各分工会:

自2003年-2016年以来,校工会先后为我校在职职工办理了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和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险,深受教职工的欢迎。为呼应广大职工要求,经校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今年校工会将在前两个险种基础上,为全校在职职工办理“重大疾病互助保险”。互助保险工作是关系到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好事,此项保险全校教职工自愿报名参保,请各分工会做好宣传及报名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保障内容:

1.保障期限:三年。

2.保费金额:66元,费用由工会承担。

3.保障项目: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白血病、良性脑肿瘤、严重烧烫伤、瘫痪、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重症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等15类重大疾病。

二、参保人员范围

学校在职职工。(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

三、报名时间

请各分工会于5月26日下班前,将参保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报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 张玉莹

联系电话:86172524

邮箱地址:839831292@qq.com

附件:《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报名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工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