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吉林省企业"科创专员"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科发人才〔2023〕20号),现将吉林省企业"科创专员"需求发给你们(附件1),请根据企业需求、按照自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填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创专员"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并统一出具推荐函、填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创专员"推荐人选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于2023年4月13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2楼234办公室。
附件:1.《吉林省企业"科创专员"需求汇总表》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创专员"推荐选申报表》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创人员”推荐人选申报汇总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