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吉科协发学字〔2023〕11号)要求,现将学校第七批“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申报时间
7月12日-7月17日
二、申报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7月17日,请申报单位将《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推荐书》、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材料报送科研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推荐单位要履行内部推荐程序,严把政治关和学术道德关,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本学科本领域有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
2.推荐单位(推荐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推荐单位(推荐人)要确保被托举人选没有入选相关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情况。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和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等省级人才计划,以及历届“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不得申报此项目。
附件: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