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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 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6-29 18:57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3〕7号)、吉林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见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 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 /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

本年度项目申请由利用教育部专用系统申报,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不需要向教育部邮寄纸质版材料。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再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同时将申报材料向省教育厅报送存档,申请人所在单位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三)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4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含吉林省教育厅通知)

科研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