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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6-19 18:51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3】37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一)项目选题方向

见《202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1)。

(二)项目申报类别

2024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两类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层次。

二、项目申请人员

(一)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学校在职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制度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项目。科学技术、社会科学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他项目(除产业化培育项目外)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专科生进课题组。

(三)下列人员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请项目: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人事关系不在申请单位的外聘或兼职人员;离退休人员。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从2023年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操作手册见附件2。申报人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0日。

2.学校将根据《指导性目录》所列重点支持方向,对申请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进行校内初评、分类择优推荐。“一般项目”由学校初评,学校限额推荐。另外,自筹项目由学校初评,学校限额推荐。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仔细核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推荐工作。认真指导科研人员科学选题,并视情况开展项目申报辅导。要坚持原创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原则,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和低水平研究,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附件

1.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

2.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项目申报使用说明

3.科技项目申报书

4.社科项目申报书

5.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6.《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