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科研管理 > 科研信息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3-24 18:18点击量: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医药管理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长春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及其他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资助经费项目:3月28-31日下午;

自筹经费项目:4月4、6、7日下午。

二、评审程序:

1、听取项目申报人PPT汇报,约5分钟,主要介绍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点;

2、专家组提问、申报人答辩,资助经费项目5分钟,自筹经费项目3分钟。

三、日程安排:

各科技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及顺序见附件,请大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备齐材料,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形式审查,若形式审查不通过则不能参加答

辩。

四、相关要求:

1、答辩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的第一负责人,若第一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单位开具证明,由第二负责人进行答辩。

2、各科技项目申报人需严格控制汇报时间。

3、准备好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供专家查阅。

4、滚动支持项目已结题项目的验收证书、自筹经费项目的承诺书、青年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项目(不具备中级职称)的工作证明、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与临证经验整理研究项目的师徒关系证明或名老中医本人(所在单位)的授权文件、以人为研究对象的临床研究项目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实验动物的研究项目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请负责人一并带到答辩现场,交形式审查人员进行审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