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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11-02 10:39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中医药发[2020]70号),现将校内组织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类别项目申报要求及限项政策详见附件。 

2.报送材料: 

(1)《申报书》纸质版单面打印,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盲审表》纸质版单面打印,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3)汇总表电子版。 

3.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16:30前将申报材料交科研处410室。 

4.注意事项: 

(1)此次限项申报,请务必按校内截止时间上报,以免错过校内评审,将无法再申报。 

(2)滚动支持项目需提交以往项目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任务书,放申报书附件内。 

(3)申报需要提供工作年限证明的,请申报者本人到人事处开具,放入申报书附件内。 

(4)自筹经费项目需提交自筹经费承诺书,与纸质材料一并交上来。 

(5)涉及人体试验项目需要过伦理的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6)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7)涉及实验动物的,需提供省科技厅核发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放申报书附件内。 

(8)通过省局评审的项目在正式立项前需要查新,等具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