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中医药发[2020]70号),现将校内组织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类别项目申报要求及限项政策详见附件。
2.报送材料:
(1)《申报书》纸质版单面打印,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盲审表》纸质版单面打印,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3)汇总表电子版。
3.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16:30前将申报材料交科研处410室。
4.注意事项:
(1)此次限项申报,请务必按校内截止时间上报,以免错过校内评审,将无法再申报。
(2)滚动支持项目需提交以往项目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任务书,放申报书附件内。
(3)申报需要提供工作年限证明的,请申报者本人到人事处开具,放入申报书附件内。
(4)自筹经费项目需提交自筹经费承诺书,与纸质材料一并交上来。
(5)涉及人体试验项目需要过伦理的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6)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7)涉及实验动物的,需提供省科技厅核发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放申报书附件内。
(8)通过省局评审的项目在正式立项前需要查新,等具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