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科研管理 > 科研信息 > 正文

长春中医药大学参加吉林省《中医药条例》制定调研工作

作者:时间:2017-12-26 18:37点击量:

 

10月30日至11月3日,吉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吉林省政府法制办组织专家赴浙江省、甘肃省、青海省对当地《中医药法》贯彻执行情况和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长春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吉林省中医药政策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都晓春教授参加了此次活动。  

这三个省是中医药工作开展得比较好,开展得比较有特色的省份。在浙江省,当地政府重点介绍了该省中医药地方性立法情况及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在甘肃省,当地政府重点介绍了自身发展中医药优势,提出“用最简单的办法解决最基础的问题,用尽可能少的费用维护居民健康,走有中医药特色的甘肃医改之路”;在青海省,当地政府重点介绍了民族医药开展工作。通过此次调研,加强了我省与中医药发达省之间的交流与学习,为我省健康吉林建设及《中医药条例》制定积累了宝贵经验,必将为相关工作的推进起到积极的作用。  

调研带队的领导有吉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忠民,吉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综合处处长崔会利,吉林省卫计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邱德亮,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法规与监督处处长李红梅,吉林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主任科员韩先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