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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中期检查情况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1-10 14:37点击量: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近日,学校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18年立项的42项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47项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的研究计划落实情况和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

1.大部分课题组按照研究计划稳步开展研究,中期检查报告填写详细,阶段性成果展示清晰,后期工作计划安排得当,最终研究成果明确。

2.部分课题组存在未按计划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研究推进缓慢、未取得相应阶段性成果等情况。对于此类课题,学校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课题经费使用,直至取得相应阶段性成果再予以支持。希望课题组优化研究方案,加快研究进度,争取如期完成研究计划,确保课题研究质量。

3.课题结题时必须有公开发表的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类论文支撑,且需要标注课题信息,此次检查过程中存在已发表论文未标注课题信息的情况,结题时须作出书面说明。在下阶段的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发表相关研究论文时须注意避免此类问题。

4.此次检查过程涉及到部分课题组调换成员等变更情况,需经学校及省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变更。变更申请在中期检查时集中提出,过后不再受理。

5.按照研究计划,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2018年立项的教研课题按要求应在2020年完成研究任务,参加结题验收,请各课题组抓紧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如不能按期结题,按照相关规定,将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凡被取消省级课题资格的课题主持人,2年内不得主持申报省级教改课题,各课题组须高度重视,确保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

1.2019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

2.2019年度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