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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4-13 14:20点击量: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好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0〕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及立项种类

1.课题选题须紧密围绕国家、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突出对策研究、应用研究,具体可参考《2020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也可根据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选课题研究。

2.2020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规划课题,重点课题省里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

二、申报要求

1.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9〕70号)规定,课题负责人同时承担2项(含)以上厅(局)级、省(部)级教研课题,不允许再参与此次课题申报。2018年度、2019年度未通过结项审批的撤项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此次课题申报。

2.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新课题;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其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

3.作为课题主要参与人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4.为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杜绝以相同或相似内容进行重复性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1.2020年度课题指南

2.申报流程

3.申请·评审书(2020新版)

4.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