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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11-11 12:45点击量: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对2017年、2018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我校2017年、2018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共65项。(详见附件1)

二、重要说明

1.2017年立项并获准延期结项的课题必须参与此次结题,否则按撤项处理;

2.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其他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规划类课题。此次申请结题的课题中出现以上情况的,必须主动做出调整(不需提交变更申请,直接退出课题组),否则不予结项。人员做出调整后,须在结题汇总表中备注;

3.《结题申请·审批书》(附件2)填写注意事项请参看《填写说明》(附件3);

4.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撰写格式要求参看研究报告模板(附件4);

5.提供主要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需要提供封面、目录和全文,未标注课题信息的论文不纳入成果;

6.按照新的结题规定,请提供1000字左右的成果公报,侧重说明课题成果的应用情况,具体格式可参看模板(附件5);

7.结题评审专家意见表只填写课题基本情况(附件6)。

三、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

(1)《结题申请·审批书》1式3份,分别装订;

(2)研究报告,课题取得的成果,过程性材料,成果公报,1式2份,按顺序装订。过程性材料包括带章的申报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年度检查表、重要事项变更表(无变更可忽略)。

2.电子版材料:

附件:

2020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题验收材料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