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研究质量,依据校级教育教学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20年立项的校级线上课程建设专项课题,共计26项。待结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与说明
1.课题组需完成预期研究成果,按照学校结项要求准备材料,经专家评议审核通过后颁发结项证书。
2.2019年、2020年立项的校级课题,如果不能如期参加本次结项,按撤项处理,两年内不允许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立项。
三、结项材料要求
1.结项验收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单独装订);
2.结题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一式一份,单独装订;同时提供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20%);
3.如有其他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不用胶装。
详细内容及附件请参看校内OA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