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长中大校发〔2019〕86号)、《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公布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长中大校发〔2019〕150号)要求,近期学校将开展第二、三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二、三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见附件1、附件2)。
二、验收程序
项目组自评。6月1日前,项目负责人对照结题要求,严格按照申报文件中的结题要求,开展自评。
学院初评。6月15日前,课程所在学院组织初评。
学校专家组验收。学校6月下旬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申报书、结项验收材料等进行综合验收。
三、结题要求
1.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鉴定表(见附件3)。其中,总结报告部分要求有课程思政实施过程、特色、效果与创新之处等。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视频。至少要求有1-2段课堂实录(每段不少于30分钟,不要求课程思政内容时长,只要有所体现即可)。
四、验收结果
通过验收的项目均认定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逾期未进行验收或验收结果不合格者,予以撤销课程荣誉。
五、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组将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鉴定表、教学视频报送学院、教学单位。学院、教学单位审核、汇总,于6月21日前,上交至教务处。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2.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公布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3.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鉴定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