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1〕4号),学校根据通知要求,对2017年、2018年、2019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我校2017年、2018年、2019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共38项(详见附件1)。其中,2017、2018年立项的课题必须参与此次结题,2019年立项并已达到结题要求的课题可参与上半年结题。
二、重要说明
1.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其他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规划类课题。此次申请结题的课题中出现以上情况的,必须主动做出调整(不需提交变更申请,直接退出课题组),否则不予结项,人员做出调整后,须在结题汇总表中备注;中期检查时课题组成员、成员顺序提出变更申请的,以变更后为准,并在结题汇总表中备注。
2.《结题申请·审批书》(附件2)填写注意事项请参看《填写说明》(附件3);
3.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撰写格式要求参看研究报告模板(附件4);
4.提供主要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需要提供封面、目录和全文,未标注课题信息的论文不纳入成果;
5.每项课题须提供1000字左右的成果公报,侧重说明课题成果的应用情况,具体格式可参看模板(附件5);
6.结题评审专家意见表只填写课题名称、负责人、课题类别、立项编号等基本信息(附件6)。
三、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结题申请·审批书》1式3份,分别装订;
2.电子版材料:(1)《结题申请·审批书》;(2)研究报告;(3)成果公报;(4)课题取得的成果;(5)过程性材料:包括带章的申报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年度检查表、重要事项变更表(无变更可忽略);(6)结题评审专家意见表;(7)结题登记汇总表(附件7,由学院统一汇总)。
附件:
2021年度上半年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通知材料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