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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7-15 11:17点击量: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1〕5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类别

本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包括党建专项、思政专项、援藏专项、调研专项、青少年发展专项)三类。其中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中的党建专项、思政专项、调研专项设指南,申报人可参看申报。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课题指南见附件2,3,4,5。

二、申报要求

1.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面向全体教师申报。党建专项、思政专项仅限党务、思政工作教师申报。调研专项限学校行政部门申报。

2.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9〕70号)规定,课题负责人同时承担2项(含)以上厅(局)级、省(部)级教研课题,不允许再参与此次课题申报。2019年度未通过结项审批的撤项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此次课题申报。

3.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办法,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新课题;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其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作为课题主要参与人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4.为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杜绝以相同或相似内容进行重复性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指南

3.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党建专项课题指南

4.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思政专项课题指南

5.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调研专项课题指南

6.申报流程

7.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2021新版)

8.课题论证活页

9.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