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对2020年立项的高教科研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立项的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要填写《吉林省高教研究课题变更申请表》(附件3),中期检查后,将不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时,需要发表1篇以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吉林省高教学会2020年度高教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并可提交课题研究相关的其他教学改革成果材料。
3.请各课题组按照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经费,首笔费用只能用于论文版面费报销。
三、材料上报
1.各单位及相关部门需于9月28日前将纸质版中期检查报告书、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一式2份,分别装订)、课题变更申请表(一式3份)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附件:
1.2021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一览表;
2.《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3.《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
4.《2021年度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