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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12-01 20:40点击量: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对2021年立项的高教科研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21年立项的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详见附件1)。

二、重点说明

1.课题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中期检查阶段成果汇总表》(附件3)。

2.课题研究事项如需变更请填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附件4),中期检查后,将不再允许变更。

3.中期检查需提供与课题相关的佐证材料(PDF或word)。尚未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学校将暂停后续经费支持。

附件:

1.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立项一览表;

2.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3.中期检查阶段成果汇总表;

4.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