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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临床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研究 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4-21 16:30点击量:

各学院、实践教学基地: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研究质量,依据校级教育教学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3年临床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临床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23项(详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与说明

1.课题组需完成预期研究成果,按照学校结项要求准备材料,经专家评议审核通过后颁发结项证书。

2.2021年立项的临床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如果不能如期参加本次结项,按撤项处理,两年内不允许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立项。

三、结项材料要求

1.结项验收书(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单独装订);

2.结题研究报告(详见附件3,不少于5000字,一式一份,单独装订;同时提供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20%);

3.如有其他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不用胶装。

四、材料上交

请各学院统一于5月19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及结题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1.2023年待结项临床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一览表

2.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

3.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结题研究报告模板

4.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