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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5-30 15:47点击量: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吉高学会〔2023〕6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前期立项的高教科研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我校2020年立项且申请延期结项的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须参加此次结项;2021年、2022年立项的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依据研究工作完成情况,可参加本次结项。(详见附件2)。

二、重要说明

1.按照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与验收办法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材料,梳理研究成果。

2.《结题申请书》(附件3)中第三项“课题研究工作报告”按照内容提示逐项填写,其中“研究的主要过程和活动”是指开题评议、中期检查、课题公开会议等相关活动,课题研究工作报告非结题研究报告。

3.《结题研究报告》(附件4)封面信息请填全,格式务必参照模板要求,另需附查重报告与检索网址的链接。查重限定为5种软件:知网、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要求知网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30%,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20%。

4.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编著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论文类成果必须是已见刊文章,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与照片格式);外文成果至少要提供中文题目与内容摘要,EI(不含会议)、CSCD、A&HCl数据库收录的期刊论文(全文)需提供正式的检索报告及链接地址截图;证书类与意见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大学生专项课题研究成果不作硬性要求。

三、材料上交

1.准备材料

①结题申请书(2023年版);②结题研究报告(须附查重报告与检索网址链接);③课题申报书扫描件;④开题报告书扫描件;⑤中期检查报告书扫描件;⑥变更申请表扫描件(学会盖章版,若中期时无变更可省略);⑦研究成果;⑧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附件5)。

2.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均为电子版,其中材料③、④、⑤、⑥须含学会印章(PDF扫描件),其中③无印章者须另附立项通知书扫描件,第⑦项研究成果限5项以内,切勿超项,⑧基础条件审核表由学院/部门汇总并负责审核。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上半年高教学会待结项课题一览表;

3.结题申请书(2023年版);

4.结题研究报告(模板);

5.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

6.结题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