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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6-05 15:25点击量: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集中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及清理2017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3〕11号),学校根据通知要求,对2020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我校2020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共11项。(详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文件夹以负责人姓名命名,内含4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 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PDF格式,另须上交《登记汇总表》电子版一份(Excel格式),所有文件大小总和不超过50M,具体要求如下:

(1)《结题申请书》(附件2):填写注意事项请参看“填写说明”(附件3)。

(2)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撰写格式要求参看研究报告模板(附件4)。

(3)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限5项以内,切勿超项。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立项通知书、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书、年度检查表、变更审批表等(若中期检查时未作变更则可忽略),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除著作需纸质版原件,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均为电子版。

(5)结题登记汇总表(附件5):由学院(部门)统一汇总。

2.纸质版材料:《结题申请书》、课题研究报告、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过程性材料各一份,按顺序装订。

以上材料请于6月16日前经学院(部门)统一报送至高教中心,下半年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22日前,逾期将按撤项处理。

附件:

1.2023年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应结项课题一览表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3.《结题申请书》填写说明

4.研究报告模板

5.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

6.省教科办-关于集中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及清理2017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7.校内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