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22年立项的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详见附件1)。
二、检查要求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附件2)。
2.中期检查时,需发表1篇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相关研究论文。发表论文应注明是“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项目编号:××)”。并提交取得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其他教学改革成果材料。
3.尚未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学校将暂停后续经费支持。
4.按照省教育科学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的最新要求,凡涉及课题组成员变更的,变更人数不能超过原课题组总人数的20%,中期检查后,课题的各项内容将不再允许变更。申请变更需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附件3),若无重大特殊事由,学校将不再审批有关人员变更申请。
三、材料上报
1.电子版材料:
学校本年度课题电子版材料实行网上提交,课题负责人可通过已有“学习通”账号登录教师项目管理平台(ccucm.kypt.chaoxing.co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材料提交,也可使用手机号(需绑定本人姓名及工号)重新进行注册(具体登录及提交流程见附件4)。
课题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打包上传《检查表》(PDF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变更登记表》(如无则忽略)、《材料册》(附件5)、《统计表》(附件6),压缩包以“负责人+教育科学中期检查”命名,子文件以“负责人+文件名称(如年度检查表)”命名。
2.纸质版材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一式2份);《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3份,如无需变更则忽略)。
3.材料集中提交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9月1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联系人:王雪
附件:
1.2023年度省教科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一览表;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
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
4.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师项目管理平台登录及材料提交流程;
5.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成果佐证材料册
6.2023年度省教科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