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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8-25 13:47点击量: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吉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课题类别

(一)重点课题

1.立项范围。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 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2),课题名称可做适当调整。如“指南”之外有较高研究价值的重点课题也可申报,但须提前申请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

2.成果形式。结题研究报告+1 篇论文(须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刊发于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咨询报告或成果采用证明(正厅级及以上领导签批)/著作(教材、编著、专著、译著,须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课题研究成果须标注课题名称与编号,出版社须是 B 级及以上出版社。

3.立项名额。重点课题3项,学校择优推荐。

(二)一般课题

1.立项范围。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指南”,课题名称可做适当调整。一般课题也可自行选题,立项数量不超过限额的 50%。

2.成果形式。结题研究报告+1 篇论文(须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刊发于复合影响因子≥0.2 的期刊)/咨询报告或成果采用证明(副厅级及以上领导签批)/著作(教材、编著、专著、译著,须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课题研究成果须标注课题名称与编号,出版社须是 B 级及以上出版社。

3.立项名额。一般课题6项,学校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主持人

1.申报重点课题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10 年及以上;

2.申报一般课题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5 年及以上;

3.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 年及以上的也可作为主持人申报一般课题,但须有 2 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

4.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申报两个及以上课题。若在申报之日前有主持立项(在研)的省级教研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二)课题组成员

1.课题组成员限定在 7 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 2 个及以上课题;

2.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成员调整比例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 20%;

3.成员调整需在中期检查前完成,中期检查后,原则上不允许再进行成员调整;

4.课题组成员原则上注重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非一线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的比例不应超过课题组成员总数的 30%。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统一于9月4日下班前将《申报书》(附件3)、《佐证材料》(附件4)、《汇总表》(附件5,须由各单位统一汇总)电子版材料(每名人选单独建立 1 个子文件夹,统一注明“2024 年度教改课题申报+单位+联系人”)

附件:

1.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3.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

4.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佐证材料(模板);

5.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