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长中大校发〔2017〕93号)要求,学校启动了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遴选工作,预计遴选100门,目前已批准64门课程为示范课建设项目(长中大校发〔2019〕86号)。现继续开展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宗旨
通过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一批高质量、育人效果显著的示范性专业课程。充分发挥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深入挖掘、提炼专业课程的德育内涵和元素,更新课程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改革课程评价机制,提升实践教学育人效果,实现课程思政的育人目标。
二、立项范围
申报课程须为学校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课程性质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及任选课,且面向学生公开授课一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申报,教学单位初评。经课程负责人申报、所在教学单位初评后推荐上报学校。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程。获得批准建设的课程,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遴选要求
1.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长期承担该课程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
2.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有教改项目或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及成果;
3.课程应注重突出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能够充分展现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五、课程建设要求
结合课程实际,将思政教育纳入课程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内涵,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改革教学方式方法,丰富课程思政教学资源, 完善课程配套实践教学,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方法。
六、申报材料
1.《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请于2019年10月21日前,将上述材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管理科(办公楼408室)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