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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5-21 14:08点击量:

相关学院、专业: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6号)要求,现就制定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范围

我校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中医学、中药学。

我校入选吉林省一流本科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针灸推拿学、护理学。

二、内容要求

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请相关学院、相关专业结合制定“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制定一流专业建设方案和分年度建设任务清单。

1.建设方案。一流专业以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方案内容要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着力建设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在专业改革创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2.分年度建设任务清单。主要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预期成效、经费保障等。国家级一流专业应按照要求,实现追卓越的目标,发挥示范领跑作用。省级一流专业应按照要求,进一步提高水平,争取成为国家级一流专业。

3.产生程序。由专业负责人牵头,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建设方案,并咨询相关专家意见,经专业所在学院研究通过后上报教务处备案。

三、时间要求

各专业请于7月15日前将建设方案和分年度建设任务清单(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至教务处。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