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排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排课时间 |
排课内容 |
责任部门 |
6月15日-18日 |
核对开课核对表,填报授课计划 |
各教学单位 |
6月19日-22日 |
合班,将授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 |
各相关教学单位 |
6月23日-24日 |
确认合班数,分配教室,布置排课工作 |
教务处 |
6月28日-30日 |
公共课理论课排课、所有课程实践、实训、实验分组 |
相关单位 |
7月1日-7月3日 |
各专业课理论课排课 |
相关单位 |
7月4日 |
第一次公布课表 |
全校核对 |
7月4日 |
公共课预排实践、实训、实验课 |
相关单位 |
7月5日-9日 |
公共课正式排实践、实训、实验课 |
相关单位 |
7月10日 |
第二次公布课表 |
全校核对 |
7月10日 |
专业课预排实训、实验课 |
相关单位 |
7月11日-15日 |
专业课实训、实验课排课 |
相关单位 |
7月15日-16日 |
审核课表 |
教务处 |
7月17日 |
第三次公开课表,排查课表 |
全校核对 |
公共课相关单位:体育教学部、外语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基础部分)、医药信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专业课相关单位:中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康复医学院、临床医学院(临床部分)、医药信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二、排课要求
(一)排课依据
全校各专业各年级严格按照2017版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排课周数
教学周为17周,第18周为机动周,第19周为期末考试周。
第17教学周周六可正常排任选课。
(三)不排课时间
1.军训周:2020级本专科各专业的1-2周。
2.法定假日:详见《2020年秋季学期不排课时间表》。
3.课间实习:详见《2020年秋季学期各学院各专业排课周数提示表》,严格执行。
4.周三下午:全校不排课(包括理论和实验)。
5.周一、周三五单元:不允许编排必修课,全校统一编排任选课。
三、排课原则
排课讲究科学性、整体性和合理性。
1.参加中段考试的课程,要求理论和实验课程在第10周周五之前结课。
2.上午尽量安排理论性较强的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周六和周一、周三五单元排“任选课”。
3.学生每天的上课节数应均衡,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应交替编排,授课对象相同的前提下,同一门课程理论课一天不超2学时,不同授课类型每天每位教师理论课时排课不多于4学时,每天每位教师总课时量(理论+实训)不要超过8学时。
4.授课对象相同的前提下,同一门课程不能连续两天授课,中间须间隔1天或者2天。实验实训课,为保证学生所学知识的连贯性,理论课与其配套的实验实训课上课时间不宜间隔太长。各学院在公布课表时整体排查,杜绝学生整班级某整天无课现象。
5.学生不动,老师动。要仔细按照已有的课表进行安排课程,如果第一单元的课程是小班上课,第二单元也要排小班授课的课程,同时,教室不变。
6.教室分配原则。学校合班完成后,将根据各学院开设课程门数和授课班级实际人数进行教室分配,详见《教室分配情况统计表》,严格按照教室分配进行排课。
7.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排课教室为博学路校区教室,严格按照各专业的指定教室排课;各本科专业学生,不能使用博学路校区教室。任继学班课程排在红旗街校区。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等5个床边教学基地的课程排在相应教学基地。
8.实验课排课,须与实验员共同协商完成,确保实验员、实验教室管理单位知晓实验课程表。在整个学期内,如临时调串课,须告知实验室管理单位,以便实验员准备实验。
9.实验课排课分组详见《2020年秋季学期实验课排课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10.本次排课须各课程所在单位进行编排,如果各学院有特殊需求,如实验课需要提前空出日期,须与各单位一起说明进行共同排课。
11.职业技术学院的全部理论课程在博学校区授课,实训、实践、实验课程在主校区授课,编排课程避免跨校区排课,教师和学生都要避免跨校区排课现象。
四、公开课表注意事项
(一)本学期将公开三次课表。
第一次公开课表:7月4日,公布全校理论课表。
1.所有任课教师,核对理论课程学时数、授课班级和上课地点等信息。
2.有实验课预留8学时或6学时空余时段的单位,须认真核对各班级预留的时段是否正确,如果排查不到位,以排课先后顺序决定冲突课程解决方案。
第二次公开课表:7月10日,公布全校公共课程的实验课表。
1.所有任课教师核对实验学时数、授课班级和上课地点以及分组情况等信息。
2.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核对班级课表,查看是否有课程同一时间冲突上课的现象。
第三次公开课表时间为7月17日,公布全校所有课程课表。
1.所有任课教师最终核对任课课程、学时数、授课班级、上课地点等信息。
2.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核对班级课表,查看是否有课程同一时间冲突上课的现象。
3.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下发的不排课周次表,逐天进行排查,避免误排。
公开课表的时间,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师,要求每位教师及时查看自己的课表,发现问题(如排课学时数与授课计划不符、实验组数不相应等等)及时与学院联系,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进行处理。秋季学期开学后,不予调整课表。三次公开课表之后,将不再允许更改课表,开学后如须更改,按临时调串课调整,并计入学院临时调串课比例。
五、工作要求
(一)保证质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课工作,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此项工作。
(二)保证时间。各单位严格按照排课时间表进行排课,保持排课工作的前后衔接,有序推进,确保本学期放假前排完课表,方便教师提前集体备课。
(三)秋季学期开学后,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内课表上课,不允许私自篡改课表、调换教师和教室。
附件1.2020年秋季学期不排课周次时间表
2.2020年秋季学期全校各本专科专业排课周数提示表
3.2020年秋季学期实验课、实训课排课要求
教务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