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1年春季学期课程工作于2020年10月份启动,现已将各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的全部课程的相关信息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并完成校对工作,现将授课计划填报相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6日
二、授课对象
本科:2020级、2019级、2018级所有专业,2017级医学类专业学生
专升本:2020级康复治疗学、药事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
高-本衔接:2019级高职—本科衔接专业
专科:2020级、2019级所有专业
三、核对各专业开课核对表和授课计划
(一)本学期授课计划和开课核对表须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核对。(流程见附件)
(二)各专业所属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核对“专业开课计划核对表”,核对课程名称、总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学分、考核方式、课程所在教研室等信息与人才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课程。
(三)各单位将下载的授课计划下发至各教研室,由各教研室进行各项信息复核,确保无漏开或重开课程。
(四)如授课计划需要调整、修改,须学院提交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审核。
(五)开课计划核对表经学院审核、教研室复核无误后,由各学院教学秘书签字,副院长复审、签字,学院盖章,于10月2日下班前上交教务处。
四、填报授课计划
(一)本学期授课计划须各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流程见附件)
(二)根据校历安排,2021年春季学期共19周,其中课堂教学周数17周。
(三)32学时以内的考试课程,需要参加学校的中段考试(10周周日),由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批准。
(四)“一课多师”的教学班要将任课教师的起止周次在授课计划中明确标明。
(五)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注明实验课的排课指定,如起止周数、地点及分组要求。实验课分组,每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20人。
(六)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要确保高水平的教师讲授本科课程。师资不足的少数课程,应抓紧落实外聘教师。要从外聘教师资源中遴选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按学校有关要求和程序聘任。处级干部、外聘教师须单独汇总授课计划。
(七)授课计划经学院审核、教研室复核无误后,由各学院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于11月6日下班前上交教务处。
五、合班要求
(一)各单位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合班。(流程见附件)
(二)公共课:同年级、同专业、同学时进行合班,每个合班总人数不允许超过220人,合班班级个数不允许超过3个,如有3个班级以上须上报教务处。
(三)专业课:建议全体在校生进行单班授课,个别年级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合班。
(四)如同一专业进行合班,须1-2合班,3-4合班,不允许1和3合班,2和4进行合班,不允许跨专业合班,如特殊情况,须开课单位提交申请。
(五)如各学院针对学生须特殊合班,须各学院与教务处和开课单位进行汇报和沟通。
(六)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进行合班,合班名称要修改为年级+专业+班级名称。(例如:17针推1-3班,17针推4-6班)
(七)须先在系统中进行合班操作,然后才可以填报教师。不进行合班视为单班授课。(流程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授课计划教师填报工作,充分调研每位授课教师的实际情况,不允许有临时任课老师名字顶替现象,杜绝无特殊原因更换教师现象。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要求进行上报,学校将于11月中下旬进行集中排课,如不按时上报,将会影响整个排课的工作进度。
附件:开课计划核对表和授课计划下载、合班和填教师的流程
教务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