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授课计划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6-20 11:27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授课计划填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工作内容

6月10日—15日:核对各专业开课核对表和授课计划

6月15日—21日:填报授课计划、合班操作

二、授课对象

本科:2021级、2020级、2019级所有专业,2018级相关专业(除护理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以外所有专业)

专升本:2021级康复治疗学专业、药事管理专业、护理学专业,2020级临床医学专业、药事管理专业

专科:2021级、2020级所有专业

三、核对各专业开课核对表和授课计划(6月10日-15日)

(一)本学期授课计划和开课核对表须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核对。(流程见附件)

(二)各专业所属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核对“专业开课计划核对表”,核对课程名称、总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信息与人才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课程。

(三)各单位将下载的授课计划下发至各教研室,由各教研室进行各项信息复核,确保无漏开或重开课程。

(四)如授课计划需要调整、修改,须学院提交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审核。

(五)开课计划核对表经学院审核、教研室复核无误后,由各学院教学秘书签字,副院长复审、签字,学院盖章,于6月15日下班前上交教务处。

四、填报授课计划(6月15日-21日)

(一)本学期授课计划须各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流程见附件)

(二)根据校历安排,2021年秋季学期共19周,其中课堂教学周数17周。

(三)32学时以内的考试课程,需要参加学校的中段考试(10周周日),由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批准。

(四)“一课多师”的教学班要将任课教师的起止周次在授课计划中明确标明。

(五)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注明实验课的排课指定,如起止周数、地点及分组要求。实验课分组,每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30人。

(六)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要确保高水平的教师讲授本科课程。师资不足的少数课程,应抓紧落实外聘教师。要从外聘教师资源中遴选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按学校有关要求和程序聘任。处级干部、外聘教师须单独汇总授课计划。

(七)授课计划经学院审核、教研室复核无误后,由各学院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于6月21日下班前上交教务处。

五、系统合班操作、填报教师及要求(6月15日-21日)

(一)各单位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合班。(流程见附件)

(二)公共课:同年级、同专业、同学时进行合班,每个合班总人数不允许超过220人,合班班级个数不允许超过3个,如有3个班级以上须上报教务处。

(三)专业课:建议全体在校生进行单班授课,个别年级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合班。

(四)如同一专业进行合班,须1-2合班,3-4合班,不允许1和3合班,2和4进行合班,不允许跨专业合班,如特殊情况,须开课单位提交申请。

(五)如各学院针对学生须特殊合班,须各学院与教务处和开课单位进行汇报和沟通。

(六)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进行合班,合班名称要修改为年级+专业+班级名称。(例如:17针推1-3班,17针推4-6班)

(七)须先在系统中进行合班操作,然后才可以填报教师。不进行合班视为单班授课。(流程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授课计划教师填报工作,充分调研每位授课教师的实际情况,不允许有临时任课老师名字顶替现象,上交后无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教师。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要求进行上报,学校将于6月下旬进行集中排课,如不按时上报,将会影响整个排课的工作进度。

附件:开课计划核对表和授课计划下载、合班和填报教师的流程

教务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