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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阶段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7-05 11:22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阶段教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书记任组长,负责考试安排、试卷的管理,负责组织阅卷、成绩登录。各学院负责通知重修学生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等。

(二)各学院对本学院学生进行考前动员,认真学习《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8〕12号)、《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处分条例》(长中大校发〔2018〕38号),教育学生诚信做人、遵守考场纪律,形成以勤奋学习为荣,以考试作弊为耻的良好风气。

(三)各学院、各单位召开期末考试考务会,对照《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监考人员守则》《考试工作规范》《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实施办法》,要求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巡考职责,教师评阅试卷必须规范,归档材料必须齐全。

(四)各学院、各单位做好考务工作。严格落实考试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安全保密机制;严格落实考务和监考工作;加强考试巡考力度;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严肃处理考试违纪舞弊;注重考试风险控制;规范考试阅卷及材料归档等。各学院考试期间组织好考生入场,不允许考生将手机、背包等与考试无关材料带入教学楼。

(五)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疫情防控预案。做好考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教学、学工联动机制,及时互通信息。

(六)各学院、各单位认真布置考试工作,严格管理,规范考试行为,严肃考风考纪,营造风清气朗、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二、期末考试成绩登录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及《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完成期末考试成绩登录工作(具体流程详见“教务处官方网站-办事指南”),经任课教师复核后于7月20日12:00前完成提交,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考试课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考查课成绩只录入总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三)“缓考”状态的学生期末成绩录入为“0”分。

(四)重修课程跟班上课录入平时成绩,期末成绩,自动核算成总成绩。(重修成绩的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比例与正常课程相一致)。申请免听的学生不给予平时成绩,总成绩直接按照重修期末考试登录在总成绩处。

(五)成绩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提交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成绩不得更改。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教务处一份、开课单位办公室一份、授课学生办公室一份),签字、加盖公章,必修课成绩单须按照行政班级打印。

三、集体备课

请全校教师尽快熟悉下学期课程要求和课表,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教研室要提前安排课程团队集体备课,准备好教学日历、教学设计。如开展PBL等教学改革,需要在教学日历与教学设计中明确体现,并将相关的申请于开学第一周上报教务处。

为提高教学质量,严把教学质量关,并为2021年秋季新学期开课打好坚实基础,各单位须按要求组织好集体备课工作。

(一)参加人员

2021年秋季学期各教研室担任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

(二)备课时间

2021年春季学期第18、19教学周(2021年7月5日-16日)。

(三)备课方式

各教研室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下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体备课。

(四)工作内容

1.落实课程思政教学任务。根据课程思政全覆盖的要求,各门课程要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内容、方案,达到“门门课程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

2.涉及医师资格考试的课程须结合考试大纲对课程标准、教学设计、学情等开展详细分析。

3.分析教材,对教学大纲、教学方法及教学设计等进行深入研究。了解教材的基本内容、知识体系、结构特点以及各部分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结合课程标准分析教材知识结构及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等。

4.进行学情分析,因人施教。了解学生知识基础,学习态度、习惯与能力,对任教班级学生的整体水平做到心中有数。

5.熟悉考核方法及考核工作。严格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

6.认真学习教学管理相关文件,强调教学纪律,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

7.涉及床边教学班的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等教学单位须组织集体备课,通过教育教学同质化的方式,组织各教学医院、各教研室开展集体备课,保障高效教学。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传达,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备课工作。

2.请各单位注重引导,加强集体备课规范性,做好详尽的集体备课活动记录。

3.请全校教师尽快熟悉下学期课程要求和课表,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各教研室准备好教学方案和教学日历,各单位负责同志审核,并留存备查。

教务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