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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3-01 20:27点击量:

各单位:

为有序开展本学期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就开学初有关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学准备工作

(一)发放教学任务书

1.时间

3月3日前。

2.要求

(1)各单位要向全体教师按照校历明确日程,将本学期教学任务书发放至每位教师,严格按照校历和教学任务书安排上课。

(2)各学院要求每名在校生须按照校历开展学习活动。

(3)教师不得随意更改教学任务,严格遵守《调课、代课、停课管理规定》,如出现与教学任务不符现象,严格按照《教学、教学管理事故和过失的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确认课表及教学检查

1.时间

3月3日前任课教师对课表进行最终确认。3月6日,新学期开学第一天,学校教学管理干部通过深入课堂、远程看课等不同方式开展教学检查。

2.要求

(1)电子版课表可在学校OA 或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以班级为单位的纸质版课程表将下发至各学院。任选课以学生个人课表为准,实践、实训、实验课以班级课表为准。

(2)各单位要通知全体师生及时确认最终课表,严格按照课程表和学校作息时间上下课。

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作息时间表如下:

节次

致知楼、四象城、实验实训课、体育课、博学校区

行知楼、笃学楼、床边教学班

第一单元(1-2节)

7:50-9:30

8:00-9:40

杏林阳光体育运动

9:30-10:00

9:40-10:20

第二单元(3-4节)

10:00-11:40

10:20-12:00

第三单元(5-6节)

13:30-15:10

课间休息

15:10-15:30

第四单元(7-8节)

15:30-17:10

第五单元(9-10节)

18:00-19:40

(3)各单位要做好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如有问题,及时上报教务处。

(三)检查教学档案

1.时间

3月10日前。

2.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对教学日历、教学方案、教学设计等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并做好留存备查工作。

(2)涉及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课程,须上交教学方案、教学设计、教学日历等教学档案纸质版材料,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于3月10日下班前上交至教务处运行科。

二、学生成绩复议、教材发放、课程退补选和重修工作

(一)成绩复议

1.时间

成绩公布后两天内。

2.要求

学生对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有疑议的,由学生本人填写《成绩复议学生申请表》,签字后扫描件线上提交至学生所在学院,经过学院同意后,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沟通协调,完成成绩复议相关工作。

(二)教材发放

3月5日前发放学生教材,具体事宜详见学校关于发放教材的具体通知。

(三)课程退、补选工作

1.时间

任选课退选时间:3月12日8:00 -23:00。

任选课补选时间:3月13日8:00 -3月14日23:00。

转专业、降级学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退补选:3月6日-10日。

2.退补选对象及选课要求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校外实习的学生,可对网络通识课任选课程进行退补选。

(2)往届结业学生由各学院负责通知至学生本人进行补选任选课。

(3)任选课选课要求详见《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任选课课退补选工作操作细则》(教务处网站可查询、下载)。

(4)转专业、降级学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课程的退补选,学生须认真核对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学生退补选课指导工作的通知》提出申请,不允许出现漏选或漏退现象,学生填写退补选申请后,可将电子版上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通过后,电子版和学院盖章后纸质版汇总表于3月14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进行统一退补选系统操作。课程退补选申请通过后,学生须主动与任课教师沟通,并按时进入课堂听课,未经允许出现漏课的学生,成绩视为无效,后果自负。

3.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将通知及时传达到每名学生,并面向学生针对退补选工作开展精准指导,同时要求学生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进行退补选课。

(四)重修报名工作

1.时间

报名时间:3月8日16:00-11日16:00。

上课时间:4月3日开始随堂上课(学生自行查课表确认)。

2.重修对象

(1)全校在校学生,经补考仍不及格,不及格科目当年授课在春季学期。

(2)往届结业学生(由各学院负责通知),已经结业的医学生分阶段综合测试不及格的学生须参加重修报名。

3.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校重修通知要求,及时向教师和学生明确重修的目的、重修课程的范围、重修的方式等相关要求。

(2)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重修报名流程》(可在教务处网站可查询、下载)进行报名,超过报名时限视为自动放弃。

(3)毕业班的实习学生,可采取与任课教师预约辅导形式进行重修,但考试须按照学校统一时间安排参加考试。

三、课程调整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第2教学周调整为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周,全校本专科第2教学周(3月13日至3月19日)的课程调整至第17教学周(6月26日至7月2日),上课时间地点不变。请各单位将课程调整通知及时通知到有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提前调整好教学日历,合理安排好授课内容。

四、学情分析

(一)时间

3月2日-3月10日。

(二)参与课程

2023年春季学期所有必修课程。

(三)活动形式

学情分析是教与学目标设定的基础,是为研究学生的实际需要、能力水平和认知倾向,为学生设计教学,优化教学过程,更有效地达成教学目标,提高教学效率,是课程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情分析由各课程任课教师负责完成,可结合实际通过召开授课班级班会、与上学期任课教师对接、与辅导员老师沟通联系等方式开展。

(四)具体内容

学情分析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任课教师通过对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分析;对学生已学课程的基础和经验分析;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分析;对班级学习风格进行分析;对学生能够掌握本门课程学习方法的具体情况分析;对学生学习知识时可能要遇到的困难分析等,全面考虑学生的学习的需求、认知规律与学习兴趣,着眼于辅助、激发、促进学生的学习,任课教师须结合学情分析,合理调整教学设计,促进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达到最优融合,保证教学效果的达到最优。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学情分析活动,积极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学情分析,确保活动全覆盖,保证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2.任课教师须以2023年春季学期所授课程的教学班为单位,填写《学情分析表》,提交至所在单位,由各单位审核、留存备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开展学情分析活动的组织工作并及时总结,填写本单位《学情分析汇总表》,并于3月17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纸质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五、集体统课

为提高教学质量,严把教学质量关,并为2023年春季学期开课做好全面准备,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研室开展学期初统课教研活动。

(一)时间

3月6日前。

(二)参加人员

2023年春季学期各教研室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

(三)统课方式

各教研室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

(四)工作内容

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开展集体统课,对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材和教学大纲等进行深入研讨,组织任课教师做好学情分析,同时注意挖掘课程的德育内涵和元素,明确“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积极探索专业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并切实做好新学期授课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传达,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统课工作。

2.请各单位注重引导,加强统课教研活动的规范性,做好详尽的活动记录。

3.请全校教师尽快熟悉本学期课程要求和课表,认真做好开课准备工作,各教研室准备好教学方案和教学日历,各单位负责同志审核,并留存备查。

附件:1.学情分析表

2.学情分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