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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授课计划 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6-09 15:21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授课计划填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工作内容

6月9日一12日:核对各专业必修、限选课开课核对表和授课计划

6月9日一12日:填报任选课授课计划

6月13日一16日:填报必修、限选课授课计划、合班操作

二、授课对象

本科:2023级、2022级、2021级的所有专业,2020级除护理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医学信息工程专业以外所有专业。

专升本:2023级康复治疗学专业、药事管理专业、护理学专业,2022级药事管理专业。

专科:2023级、2022级所有专业。

三、核对各专业必修、限选课开课核对表和授课计划(6月9日-12日)

(一)本学期授课计划和开课核对表须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核对。(流程见附件1)

(二)各专业所属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核对“专业开课计划核对表”,核对课程名称、总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其他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信息与人才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课程。

(三)各单位将下载的授课计划下发至各教研室,由各教研室进行各项信息复核,确保无漏开或重开课程。

(四)如授课计划需要调整、修改,须学院提交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审核。

(五)开课计划核对表经学院审核、教研室复核无误后,由各学院教学秘书签字,副院长复审、签字,学院盖章,于6月13日下班前上交教务处。

四、填报任选课授课计划(6月9日-12日)

(一)填报时,各单位须认真核对课程学时数、学分是否与《本科生任选课介绍》手册相同,如不一致请及时上报教务处。下发的任选课授课计划中的原始数据只可复制,不得更改。

(二)各单位须将课程班级人数限制填写至“开课建议”栏中。如一门课程需开设多个班级,将班级名称和人数限制一并填写至“开课建议”栏中。如:开设一个班级,每班40人或者开设两个班级,每班40人。

(三)因选修上课时间因素,同一门课程,一名教师最多可同时开设两个班级。

(四)课程的任课教师,须从任选课主讲教师中选取。

五、填报必修、限选课授课计划(6月13日-16日)

(一)本学期授课计划须各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流程见附件)

(二)根据校历安排,2023年秋季学期共19周,其中课堂教学周数16周,第17周为机动周。

(三)“一课多师”的教学班要将任课教师的起止周次在授课计划中明确标明。

(四)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注明实验课的排课指定,如起止周数、地点及分组要求。实验课分组,每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30人。

(五)为迎接教育部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满足生师比中临床教师人数要求,2023-2024学年全年需确保660位临床教师参与教学,请中医学院和康复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作为开课单位执行单班授课,并且确保中医学院在2023-2024学年全年满足新增临床教师人数440人(建议2023年秋季学期不少于220人),康复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在2023-2024学年全年满足临床教师人数为220人(建议2023年秋季学期不少于110人)。

(六)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学校将未给本科生上课的教授名单点对点发至各单位,各单位要确保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师资不足的少数课程,应抓紧落实外聘教师。要从外聘教师资源中遴选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按学校有关要求和程序聘任。

(七)授课计划经教研室、学院复核无误后,由各单位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于6月1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版上交教务处。

六、系统合班操作、填报教师及要求(6月13日-6月16日)

(一)各单位须在教务管理系统内进行合班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公共课:同年级、同专业、同学时进行合班,每个合班总人数不允许超过200人,合班班级个数不允许超过3个,如有3个班级以上须上报教务处。

(三)专业课:建议进行单班授课,个别年级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小范围合班。如同一专业进行合班,须1-2合班,3-4合班,不允 许1和3合班,2和4进行合班。不允许跨专业合班,如有特殊情况,须开课单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不进行合班操作,视为单班授课。(流程见附件1)

(四)如各单位针对学生须特殊合班,须各单位与教务处和开课单位进行汇报和沟通。

(五)使用教务管理系统内进行合班,合班名称需修改为年级+专业+班级名称。(例如:17针推1-3班,17针推4-6班)

(六)合班操作后,方可进行填报教师操作。不允许有临时任课老师名字顶替现象,上交后无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教师。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充分调研每位授课教师的实际情况,保证授课计划填报的准确性。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要求进行上报,6月16日下班前完成各专业的必修、限选课填报工作,并将授课计划的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版上交;6月13日11:00前将填报好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版),上交至教务处。学校将于6月下旬进行集中排课,如不按时上报,将会影响整个排课的工作进度。

附件1:必修、限选课开课计划核对表和授课计划下载、合班和填报教师的流程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任选课授课计划

附件3: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任选课授课计划示例

教务处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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