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有序开展本学期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就开学初有关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校历及教学任务书
(一)发放时间:2019年8月29日。
(二)要求
1.各单位要向全体教师按照校历明确日程,将本学期教学任务书发放至每位教师,严格按照校历和教学任务书安排上课。
2.各学院要求每位在校学生,按照校历开展学习活动。
3.教师不得随意更改教学任务,严格遵守《调课、代课、停课管理规定》,如出现与教学任务不符现象,严格按照《教学、教学管理事故和过失的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上交教学日历
(一)上交时间:2019年9月4日。
(二)要求
根据7月份教学例会要求,请各单位与9月4日下班前将教学日历上交至教务处运行科。
三、公布课表及教学检查
(一)时间:2019年9月2日,新学期开学第一天。
(二)要求
1.新学期课表已经公布,电子版课表在学校OA查询,以班级为单位的纸质版课程表将下发至各学院。任选课以学生个人课表为准,实践、实训、实验课以班级课表为准。
2.各单位要通知全体师生及时查询最新课表,严格按照课程表和学校作息时间上下课。
3.各单位要做好教学检查工作,如有问题,及时上报教务处。
四、成绩查询与试卷复查
(一)时间:9月2日-3日。
(二)要求
1.学生对成绩存在疑问,要先与任课教师联系。如成绩确实上报错误,请任课教师填写“成绩更正审批表”,按照成绩更正流程,于9月5日之前由教学秘书统一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核实。
2.学生可以申请试卷复查,于9月3日下午2:00前申请试卷复查,具体流程详见教务处网站“办事指南”。
五、补、缓考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
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9月7日-8日,机考、口试科目考试时间为9月6日,考查课考试时间为9月6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以9月2日教务处网站公布为准)。
(二)考试对象
2019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或办理缓考的学生可参加补缓考,2017级、2018级40分以下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补考,直接参加重修。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缺考、旷考、被取消考试资格、违纪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参加考试学生名单以教务处下发名单为准。
(三)考场安排
各学院根据补(缓)考学生名单,合理安排考试天数、时间、地点。一天可安排4个时段进行考试。
(四)要求
1.考生考场安排。学校补、缓考考试地点按照学校分配的教室,合理安排考场内考生人数,避免同一时段考生考2门及以上课程。排考安排电子版于8月27日前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2.监考人员安排。各单位应根据考场内考生人数合理安排监考人员(机考考试科目需配备专业课教师),具体监考人员安排应在8月30日前上报教务处。
3.监考时间要求。监考人员在考试前30分钟到各学院取卷地点领取试卷、考场记录单及答题卡袋等。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学生全部交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补、缓考考试相关工作详见《长春中医药大学补、缓考和重修考试工作操作细则》(教务处网站可下载)。
六、本科生任选课退、补选工作
(一)时间
退选时间:9月7日8:00 -9月8日12:00
补选时间:9月9日8:00 -9月10日8:00
(二)退补选对象及选课要求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校外实习的学生,可对网络通识课任选课程进行退补选。
2.选课要求详见《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任选课课退补选工作操作细则》(教务处网站可查询、下载)。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将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位学生。
2.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进行退补选课。
七、重修报名工作
(一)时间
报名时间:9月5日16:00-9月9日16:00。
缴费时间:9月16日16:00-9月19日16:00。
上课时间:10月8日开始随堂上课(学生自行查课表确认)。
(二)重修对象
1.全校在校学生,经补考仍不及格,不及格科目当年授课在春季学期。
2.往届结业学生(由各学院负责通知)。
(三)重修报名及缴费流程
严格按照《重修报名缴费流程》进行报名及缴费(可在教务处网站可查询、下载)
(四)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校重修通知要求,及时向教师和学生明确重修的目的、重修课程的范围、重修的方式等相关要求。
2.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超过报名
时限或缴费未成功视为自动放弃。
3.毕业班的实习学生,可采取与任课教师预约辅导形式进行重修,但考试须按照学校统一时间安排参加考试。
八、开展“教学反思”活动
(一)活动时间:9月16日-9月30日。
(二)参加人员
2019年春季学期主干课程的任课教师,全体在校学生。尤其是上学期期末涉及教考分离改革的课程。
(三)形式内容
“教学反思”活动由各学院负责实施。以班级为单位,邀请每个班级2019年春季学期主干课程主讲教师,通过主题班会、师生座谈、问卷调查、合理化建议征集等形式开展活动。
反思基本内容包括:
1.课程教师对班级课程成绩分析;
2.学生课程学习总结、反馈、评价,如学习情感、态度、方法、效果,知识、技能掌握情况等;
3.对学生本课程继续学习及后续课程学习的建议;
4.学生对教师教书育人情况反馈、建议等。
反思过程中,课程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反思应体现整体性与个体化的统一。
(四)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反思”活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要求涉及到教学反思的老师和学生认真准备,积极参加。
2.全校各班级、各位任课老师都应参加“教学反思”活动。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教学反思”活动记录,并汇总“教学反思”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归档。并将其中涉及学生的学习反思内容,作为学情分析的资料之一,由学院转交该班级后续课程负责人,方便后续课程任课教师及早掌握学情,调整教学内容和方式,提高教学效果。
3.各学院要做好开展“教学反思”活动的组织工作并及时总结,10月10日(周四)前,将“教学反思”总结材料电子版、纸质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