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前动员
(一)各学院对本学院学生进行考前动员,认真学习《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8〕12号)、《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处分条例》(长中大校发〔2018〕38号),教育学生诚信做人、遵守考场纪律,形成以勤奋学习为荣,以考试作弊为耻的良好风气。
(二)各学院、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照《2019年春季学期考务手册》《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监考人员守则》《考试工作规范》《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实施办法》《关于重申教学秩序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巡考职责,教师评阅试卷必须规范,归档材料必须齐全。
二、考试组织
(一)考试工作由校长领导,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教务处协调并解决考试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通报考试情况等事项。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书记任组长,负责各学院的考试安排、试卷的管理,负责组织阅卷、成绩登录,负责通知重修学生(含结业生)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等。
三、成绩录入
(一)成绩录入严格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完成,经任课教师复核后于7月23日16:00前完成提交,逾期未提交成绩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所有课程考试的纸质成绩单,学院按照课程班级排序后,于本学期放假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存档。
四、补缓考工作安排
(一)补缓考考试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进行,2019年9月7日-9月8日进行笔试补缓考考试,9月6日进行机考补缓考。
(二)教务处统筹补缓考时间安排,各学院负责排考,日程安排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教务处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