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工作力度,提高教师道德素质,完善师德考核方案,特补充《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本校实际,以规范教师行为为重点,以教师职业道德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解决教师队伍在师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体教师职业道德的整体素养,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建设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实施办法
在岗教职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师德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在课堂接打手机的;
3.体罚、侮辱学生,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4.参与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的;
5.工作态度差,纪律涣散,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学校领导或其他教职工,情节严重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一周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
7.受党纪或刑事处分的;
8.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
9.其它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
对在师德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的教职工,年度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本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评先进,两年内不得申报上一个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取消主讲教师资格,解聘教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