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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调课、代课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16-04-14 00:00点击量: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完善学院对调课、代课的管理,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学院调课、代课管理制度如下:

一、调课

1.调课是指任课教师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学校下达的课程安排进行教学活动,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调整课表的行为。

2.做课表调整时,任课教师必须填写《调课申请单》,4学时以内由教学单位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超过4学时需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批;超过10学时的,建议更换任课教师。无论公出或个人原因,原则上每门课程每学期调课、代课的学时总数不得超过该课程本学期总学时数的10%。教师因个人原因调课而影响出勤的,要依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整治慵懒散奢和软弱涣散现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3.调课申请单必须规范填写(见模板),写清调课理由及具体调整时间安排,填写一式两份,经教师本人所在教研室主任及主管院长同意并签字后,分别由学院和教务处存档备查,学院指派专人(教学秘书)负责办理。

4.要求调课的教师要在周五下午两点前将下一周的《调课申请单》填好交给教学秘书,即提前一周调课。除极特殊情况外,不允许调整当前周次课程。

5.教学秘书接到调课申请后,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临时调课操作及安排上课教室,并于每周五下午三点前,将《调课申请单》统一交到教务处407办公室,由教务处进行审核备案。

6.任课教师调课后,要及时通知授课班级学生,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调整后的课程安排。

7.因学校任选课多数安排在第五单元,建议教师在调课时不要选择第五单元时间。

8.调课教师提交调课原因证明材料,如外出开会的会议通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病历等,学院存档,以备学校查证。

二、代课

1.代课是指任课教师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经申请批准后,由具有本课程任课资格的其他教师代为完成教学任务的行为。

2.任课教师需要其他教师代课时,必须填写代课申请单,4学时以内由教学单位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超过4学时需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批;超过10学时的,建议更换任课教师。无论公出或个人原因,原则上每门课程每学期代课的学时总数不得超过该课程本学期总学时数的10%。教师因个人原因找他人代课而影响出勤的,要依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整治慵懒散奢和软弱涣散现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3.代课申请单必须规范填写(见模板),写明代课理由、代课老师姓名、代课时数等,填写一式两份,经教师本人所在教研室主任及主管院长同意并签字后,分别由学院和教务处存档备查,学院指派专人(教学秘书)负责办理。

4.要求代课的教师要在周五下午两点前将下一周的《代课申请单》填好交给教学秘书,即提前一周安排代课。除极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在当前周次安排代课。

5.教学秘书接到代课申请后,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操作,并于每周五下午三点前,将《代课申请单》统一交到教务处407办公室,由教务处进行审核备案。

6.任课教师安排代课后,要及时通知授课班级学生,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调整后的课程安排。

7.安排代课的教师提交代课原因证明材料,如外出开会的会议通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病历等,学院存档,以备学校查证。